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查理沃顿:好评
停车方便,就是房间设施还有待改善,总体还可以
会员6701:好评
酒店很不错!服务热心,地理位置优越,设施良好!很方便,附近吃的也很多,很热闹。服务态度也很好。硬件设施也很不错。值得推荐...
会员9099:好评
因为是老酒店,所以设备一般,但是卫生干净服务周到,前台的态度很好也很热情,保洁也很好,说什么都会帮忙,每天也会去打扫卫生,地理位置很好。坐地铁也很方便,可以行李寄存